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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到底是不是黑社会性质的

2019-01-22 10:47:36      点击:
讨债公司到底是不是黑社会性质的
一、案情背景简介
  说到追债,很多人脑中都会浮现出影视镜头中那些手持棍棒斧刀收账的“黑社会”形象,其实职业追债人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他们也是一群普通人,只不过他们更智能、更有“心”计
  目前中国还没有一家合法的“催债公司”,所谓的“讨债公司”,靠的无非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一些非正当手段,胡搅蛮缠算是好的,比如不断电话讨债、登门讨债,让你的生活遭受严重干扰,不得不就范。而最为恶劣的,是一些“讨债公司”靠流氓地痞来威胁债务人,为追讨债务,讨债公司则通过暴力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法手段强行索债,甚至采取绑架手段逼债务人还款,大肆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二、律师说法
  工商注册范围没有讨债项目,讨债公司是严禁注册的。
  从1993年起,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开办“讨债公司”的通知》。
  2000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 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
  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但追债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讨债公司”承揽讨债追账业务,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强制力。如“讨债公司”采取恐吓、威胁或者其他违法方法向你公司讨债,你们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你公司应依照法定程序积极解决债务纠纷。
  现在的讨债公司大都以“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多是“市场调查、信息咨询(不含中介)”,其实这些公司只是一个壳子,因为他们是无法合法的,讨债公司不论是以受委托形式出现,还是以公司职员身份出现,都不能改变其进行有偿法律服务的性质。
  “在讨债并没有取得合法身份的前提下,这些讨债公司的讨债模式也都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他们也很清楚自己的定位,所以一切以挣钱为基本,吃了上家吃下家的事例屡见不鲜,虽然他们的讨债满足了一些讨债人的特殊需求,同时也必定存在相应的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律师才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可见,讨债公司不具备追债资格。
  讨债公司到底是不是黑社会性质的。
  这个问题我一直被很多朋友们问到。
  “你们讨债公司到底是不是黑社会性质的?”
  我也一直想回答一下这些问题。专业讨债的形成也是社会市场的需求所刺激的。现在国家已经有了:商务追债师这个职业,并且有培训班和资格考试。
  所以在大家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可以先去百度看看什么叫黑社会。
  当然了,我们专业的讨债公司有自己的行政部,销售部,后勤部,宣传部和执行部,当然最幸苦的就是执行部了,这个我不说大家都明白的吧。
  像我就是销售部的,也只是负责接单,谈合同等形如大多数行业一样的工作流程。
  说白了,讨债公司也只是一个灰色行业,但是我们以商务公司的形式在工商局注册存在,我们是合法的,公司是合法的,员工也是合法存在的。我们的经营范围是:商务调查,调节经济纠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本是不变的规矩。但是在委托人委托我们追款的过程中,总是碰到一些有车有房就是不还款的家伙,这种人我们看着就生气,如果说我们讨债公司是黑社会的话,那我们还有自己的道义和规矩,但是这些欠款的人就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来了。对待无赖,我们总要用一点方法,这些方法呢,在有些朋友看来就是黑社会了,呵呵~
  不过说句实话,我还很享受这些所谓的黑社会,至少大家在一起很义气,在外面遇到居心叵测的人,我只要对他说:“我在讨债公司的”。那些人就飞奔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