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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清债公司分享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开庭原告怎么陈述

2022-05-14 11:56:46      点击:
说到民间借贷纠纷,相信大家都非常的熟悉,毕竟因为资金周转向朋友借钱的事情,大家都经历过,一旦借了钱不还了,就会产生民间借贷纠纷,那么,民间借贷开庭原告怎么陈述?下面就让中山债务催收网的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民间借贷开庭原告怎么陈述


  1、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后,原告应陈述自身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列举相关证据。原告陈述事实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阐述理由要以事实为依据,列举证据要规范且符合法律规定。之后原告会与法院和被告就证据进行调查和辩论。此外,原告也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或者经法庭许可,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